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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区别
资源更新:2018-08-06 11:34    浏览次数:


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区别
 
一、含义的区别
1.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是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单位,经业主同意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
2.施工总承包管理:
施工总承包管理是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二、进度控制方面的区别
1.施工总承包模式: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业主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然后再进行施工。因此,开工日期不可能太早,建设周期会较长,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
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后,业主就可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有利于提前开工,可以在缩短建设周期。
 
三、合同管理方面的区别
1.施工总承包模式: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业主只需进行一次招标,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将会减小。
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四、投资控制方面的区别
1.施工总承包模式:(1)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的总投资控制;(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可能会引发索赔。
2.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1)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业主就可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2)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确定工程总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3)如果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
 
五、组织与协调方面的区别
1.施工总承包模式: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既要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还要负责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配合施工服务,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对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某些设施和条件,如搭设脚手架、临时用房等,如果分包人需要使用,则应由双方协商所支付的费用。
 
六、质量控制方面的区别
1.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七、对分包单位付款方面的区别
1.施工总承包模式: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一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如果由业主直接支付,需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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