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市住建委立法专班根据专家论证会上专家组的论证意见,对《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将于近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法规案。
近年来,我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呈现出迅猛发展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已达143家;从业人员达7万人,其中装饰装修企业从业人员约3万人,装饰材料等关联产业从业人员及“马路装修”从业人员共约4万人。但在发展过程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比如一些单位和个人乱搭乱建、破坏共用设备设施、侵占公共空间、私拆乱改等危害公众安全的野蛮装修问题;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失职懒政、配合不力等监管缺位问题;上位法相关规定过于零散、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产生的执法依据不足问题。这此,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人民群众深切忧虑。
2017年,市住建委将《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项目,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立项申报获批,并被定为2018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此后,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专班,历时8个月,通过市内外多地调研、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利用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8月30日,起草专班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第三次修改,形成《条例(草案)》。
9月5日,由市政府法制办统筹协调,市住建委具体承办,组织包括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伟民在内的市内外7名专家举行专家论证会,对《条例(草案)》中各部门职责划分等争议点、专业性较强的内容,以及相关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论证。
据悉,《条例(草案)》不分章节,主要包括职责分工、行业准入、行为规范、监管措施、违法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共三十八条。其中对装修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将从装饰装修活动与监督管理两个方面设定行为规范,具体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同时还根据装饰装修工程不同的性质、规模和用途,从市场准入到竣工验收后的质量保修,实施全过程的分类指导和管控。(来源:荆门晚报)
|